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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会因父母离婚而解除吗?

 
 

编辑:北京律师 来源:北京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北京法律婚姻律师提示: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只能消除夫妻关系,不能消除父母子女的关系。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还是由母亲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由婚姻关系和父母子女关系的不同性质确定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两性结合而形成的一种血亲关系,是自然属性,除因依法确立收养关系而解除之外,是不能任意解除的。有关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和子女的权利义务法律规定,都适用于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不能因离婚而推卸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对借口离婚,推卸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使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的健康成长受到损害,情节恶劣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遗弃子女的刑事责任。

因此,夫妻离婚后,任何一方都不得以离婚为由拒绝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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