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律网

您现在的位置: 北京法律网 >> 劳动律师 >> 法律常识 >> 文章正文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是如何进行审查的?集体合同审查的具体事项是什么?
编辑:北京律师 来源:北京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是如何进行审查的?集体合同审查的具体事项是什么?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北京法律网劳动律师提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下列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二)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赞助链接

    关于我们 | 律师加盟 | 业务合作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10 Law010.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法律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478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