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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电子邮件,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呢?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因此,双方通过电子邮件确定报酬的数额、报酬的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确定的协议是有效的。在现今社会中,以电子协议签订的合同越来越多,并且以其高效率的签订方式被更多的人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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