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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侦查的案件,被害人怎么办?

 
 

编辑:北京律师 来源:北京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由人民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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