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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民创作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与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2、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之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3、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与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如果作品创作完成之后五十年内没有发表,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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